关于临近交割月(2212)合约持仓调整的通知

2022

11/23

尊敬的投资者:

本月最后交易日为11月30日,如您持有临近交割月(2212)合约,请符合各交易所关于交割月合约持仓的规定。若您持仓出现违规情况,交易所将对违规持仓进行强行平仓。请您关注账户持仓情况,合规交易。为保证您的持仓满足交易所规定,我司将保留对您账户强行平仓的权利。

上海期货交易所规定:上期所铜、铝、锌、铅期货品种交割月合约持仓调整为5手的整数倍;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期货品种交割月合约持仓调整为30手的整数倍;镍期货品种交割月合约持仓调整为6手的整数倍;黄金期货品种交割月合约持仓调整为3手的整数倍;锡、白银、纸浆期货品种交割月合约持仓调整为2手的整数倍,不锈钢期货品种交割月合约持仓调整为12手的整数倍。自然人客户持有的交割月合约持仓在合约最后交易日前第三个交易日收盘前须调整为0手。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规定:国际阴极铜期货品种交割月合约持仓调整为5手的整数倍;原油、低硫燃料油、20号胶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前第八个交易日收市后,阴极铜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前第三个交易日收市后,不能交付或者接收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规定发票的个人客户该期货合约的持仓应当为0手。

(特别提醒:上海期货交易所除燃料油外所有品种的最后交易日为合约月份的15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春节月份等最后交易日交易所可另行调整并通知),燃料油品种的最后交易日为合约月份前一月份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交易所可以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最后交易日),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原油、低硫燃料油品种的最后交易日为合约交割月份前第一月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有权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最后交易日),20号胶和国际阴极铜品种的最后交易日为合约交割月份的15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顺延;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可以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调整最后交易日))

郑州商品交易所和大连商品交易所规定:自然人客户不得持有交割月合约持仓进入交割月。

特此通知。

 

华泰期货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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